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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组织收看省第四环保督察组督察荆州市工作动员会
【发布时间:2018-07-23】 【阅读次数:】【来源:】【我要打印】【关闭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近日进驻荆州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7月21日上午,荆州市召开省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荆州市工作动员汇报会。洪湖市领导梅平、王先标、邹贤林、曹小恒、杨帆、刘同民、洪云锋、邵永成、李程云等在家的“四大家”领导在洪湖分会场参加会议。

会上,省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杨有旺、副组长周水华就做好督察工作分别作了讲话。荆州市委书记何光中作汇报和动员讲话,会议由荆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崔永辉主持。

会议强调,要严格遵守督察纪律和工作要求。荆州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环保督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要统筹谋划、靠前指挥,确保领导力量、工作责任、资金投入、宣传舆论“四到位”。相关地方要自觉履行好属地责任,全力支持、积极配合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会议强调,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及省级环保督察的要求,全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和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要坚决克服麻痹侥幸心理和被动应付心理,对督察组发现和找出的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立行立改、逐项整改,实行“销号管理”。要以此次省级环保督察为契机,在全市上下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落实生态保护主体责任,突出强化问题整改,全力抓好环境污染治理,切实提升环境保护工作水平。

荆州市工作动员会结束后,我市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梅平就我市环保督察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大员上阵抓整改,迅速传达落实会议精神,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克服行动上的“推、脱”,作风上的“散、软”,在督察过程中作风要实,坚决抵制弄虚作假。要突出问题抓整改,对于重点问题要全力整改,对于群众关心的问题要迅速整改,确保督查组反馈的问题全面整改完成。要统筹兼顾抓落实,要以此次督察为契机,对重点环保问题、扫黑除恶、软弱涣散等问题,党组织要一并整改,确保督查工作取得显著效果。(石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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