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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洪湖市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4-06】 【阅读次数:】【来源:】【我要打印】【关闭

洪湖市住建局是主管住房保障、城乡建设和建筑业、房地产业及城市供水、供气、公交、市政、环卫、园林绿化、垃圾和污水处理等工作的政府组成部门,直管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市政工程管理处、园林局、环卫局等4个副科级单位和市自来水公司、公汽公司、建筑节能办、城建档案馆、燃气所等13个助理级事业单位及中介组织。市住建局现有班子成员7人,系统内在职干部职工1000余人。2015年以来,我们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契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要求,全力推行政务公开,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扎实开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为保障公民对住建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我们按照局统一部署,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完善了机关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制度和责任考核办法,规范了政务信息发布的程序,做到了责任、任务、措施的有效落实。

同时,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们着力在“拓宽工作载体,畅通公开渠道”上下功夫,进一步推动各项权力的规范、公开、透明、高效运行。加强与群众之间的沟通,拉近了和市民的距离,在群众中树立了良好形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们及时搜集工作中的新动态、新进展和新经验,通过政府信息门户网,及时公开涉及住建重点工程建设、行政审批、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政策法规等方面的信息;通过新闻媒体播发住建工作动态30余条,编发《履职尽责》栏目18期。

同时,我们还通过局机关电子显示屏,设立公示栏等方式及时公开公示局重大事项、财务收支情况、人事任免、年度考核等事项。另外,我们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利用4月规划法宣传月、6月安全生产月、12.4法制宣传日,印发宣传资料,对住建法律法规进行了广泛宣传,让广大市民更多地了解、关心、支持住建工作,为住建工作的开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咨询处理情况

2015年,我们认真做好日常的信访接待工作,坚持来有迎声,走有送声,问有答声。全年共接收信访、来访30件(含咨询、投诉和建议等);内容主要涉及城市管理、政策法规、供水、供气等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部进行了处理和回复。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5年我局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工作经费主要是软硬件维护、更新费用,以及日常办公费用支出。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不少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是: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公开不够全面、及时,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扩大。

八、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全力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1、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培训,增强干部职工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2、及时更新信息,增强公开效果。进一步规范和梳理公开内容,重点公开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增强公开的时效性、准确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3、加强宣传,完善功能。进一步宣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及时地做好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上报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住建局信息网站,提升服务能力,使之成为住建局与群众沟通的重要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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