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审改办关于调整市质监局行政权力的通知
洪审改办〔2018〕2号
市审改办关于调整市质监局行政权力的
通 知
市质监局:
根据《质检总局关于取消制造、修理计算器具许可事项的公告》(2018年第2号)文件精神和《湖北省行政权力清单管理办法》、《荆州市市级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取消你局实施的 “修理计量器具许可核发(职权编码11421083011387888HXK00200)”。
请你局做好相关事项的衔接工作,并按要求及时调整本部门权力清单,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洪湖市审改办
2018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