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洪湖市人民政府网站! | 
洪湖市森林公安局荣获荆州市爱鸟护鸟先进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2018-04-04】 【阅读次数:】【来源:】【我要打印】【关闭

近日,从2018年荆州市“爱鸟周”活动启动仪式上传出喜讯,洪湖市森林公安局荣获“荆州市爱鸟护鸟先进单位”称号。

近年来,洪湖市森林公安局认真宣传贯彻《野生动物保护法》,主动作为,定期或不定期对全市农贸市场、宾馆、酒店及鸟类栖息地进行巡查和检查,始终对破坏野生动物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并予以严厉打击。2017年至今,该局共查处野生动物刑事案件4起,刑事拘留5人,4人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放生野生动物活体300余只,焚烧、掩埋野生动物死体1300余只。(吴洁 马骏)



主办:洪湖市人民政府 技术支持:荆州新闻网 网站标识码:4210830008 网站地图
电话:0716-2423691 地址:文泉大道特1号 鄂ICP备05001359号 鄂公网安备 421083020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