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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林业局开展“以案释法”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18-06-13】 【阅读次数:】【来源:】【我要打印】【关闭

近日,洪湖市林业局在洪湖广电台《法在身边》栏目,开展"以案释法"宣传活动。

节目中,该局通过真实案例,解读了《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湖北省林地管理条例》等系列林地保护法律法规。市森林公安局民警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螺山镇中原村何某将其承包、位于长江外滩的林地开挖成鱼池,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实施其他非林业生产、建设,造成林地原有植被或林业种植条件严重破坏,被市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期3年执行。

据介绍,此次“以案释法”宣传活动,旨在宣传保护森林资源,将有关林业法律法规知识送进千家万户,引导群众切实保护森林资源、林业生态环境,全面提高全市群众保护林地的知晓率与参与度,巩固“创森”成果。( 吴洁  马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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