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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设立司法机关派驻机构 合力保护生态环境
【发布时间:2017-06-22】 【阅读次数:】【来源:湖北日报】【我要打印】【关闭

洪湖市人民检察院日前设立湖北洪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检察室,加强对洪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

近几年通过治理,洪湖生态环境有了根本好转,但依然存在偷排、偷猎、偷捕、偷伐等破坏生态行为。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到保护区派驻检察室,标志着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部门在合力构建保护生态环境长效机制上迈出了新步伐。

派驻检察室的职能主要包括:对各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违法违规案件依法提供法律帮助,参与调研行政执法案件查处情况,对查处案件信息和工作台账进行必要查询,开展保护区生态环境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等。 (罗序文 刘洁 李友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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