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选任29名人民陪审员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我宣誓: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7月13日,洪湖法院会同洪湖司法局,在洪湖法院举行新任命人民陪审员就职宣誓仪式。
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张三友宣读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任命人民陪审员的决定,并为29名新任人民陪审员颁发任命证书。
洪湖法院院长田勇代表院党组和全院干警向新任人民陪审员表示祝贺。他指出,本次新任人民陪审员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颁布实施后,任命的首批人民陪审员。希望新任人民陪审员要加强学习意识,努力提升法律素养;要不忘初心,处理好陪审与本职工作的关系,注重加强司法融入,处理好与合议庭法官的关系;要强化廉洁意识,遵纪守法,严格履职;要强化使命意识,发挥好咨询员、调解员、辅导员、宣传员“四大员”作用;要强化修养意识,注重自身形象。(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