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洪湖市人民政府网站! | 
洪湖市质监局开展“以案说法”警示教育
【发布时间:2018-06-11】 【阅读次数:】【来源:】【我要打印】【关闭

6月11日 ,洪湖市质监局组织机关全体公职人员及二级单位班子成员到洪湖市看守所开展“以案说法”警示教育活动。

在看守所干警的引导下,大家先后参观了看守所的部分生活区、监舍、洪湖市纪委监委留置 专区,听取了1名在押服刑人员的忏悔发言。教育活动结束后,大家纷纷表示,要坚定理想和 信念,从内心深处警示自己,算清“政治账”、“经济账”、“亲情账”、“健康账”;要 以清廉之心从政,以清白之身做人,树立起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刘富春)



主办:洪湖市人民政府 技术支持:荆州新闻网 网站标识码:4210830008 网站地图
电话:0716-2423691 地址:文泉大道特1号 鄂ICP备05001359号 鄂公网安备 421083020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