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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匠精神”提升质量标准 解读湖北民政服务“标准化”
【发布时间:2018-04-25】 【阅读次数:】【来源:】【我要打印】【关闭

4月19日,湖北省民政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立大会在武汉召开。会上,省质监局标准化处调研员许钦祥宣读了《省质监局关于成立湖北省民政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复函》。

为什么要成立民政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标准化对民政服务工作的意义是什么?

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民生问题是中国改革发展进程中永恒的主题,民政事业的快速发展,对标准化建设提出了强烈需求。可以说“标准化”是新形势下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手段和技术支撑,是对民政服务工匠精神的“炼成术”。

“标准化”向基层延伸:

养老、优抚、婚姻、殡葬等均有“章”可循

“标准化让我们的工作内容和责任明白,追责路径清晰,出了问题谁负责、负什么责一目了然,真正让‘软指标’变成了‘硬任务’。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心里踏实了、变得省心省力了。”一位基层社工的感言,也是各级民政工作者对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普遍感受。

通过3年来的实践探索,湖北建立和完善了省民政标准化工作领导、协调、督办机制。在省质监局和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等单位的支持下,全省民政系统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标准研制取得重大突破,先后承担了《志愿服务组织基本规范》等4项民政部行业标准的研制任务,颁布实施了《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规范》等12项省级地方标准,填补了有关民政领域省级地方标准的空白。

截至目前,湖北已立项民政省级地方标准24项,新增2家全国民政标准化建设示范单位、2个全国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以及60家全省民政标准化试点单位。与此同时,民政标准化建设正逐步向基层延伸,通过组织开展全省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优抚事业单位“三院(园)同创”行动、军休系统“三基”行动以及婚姻、殡葬、地名普查等领域标准化试点创建。

委员会“超强阵容”:

吸纳高学术研究水平专家学者入委

尽管湖北民政省级地方标准研制取得了重大进展和突破,但现有标准覆盖领域依然不全面,关键领域管理与服务类标准较欠缺,不同地区、不同民政领域标准化工作发展也极不平衡。

为了推动民政标准化工作跨越式发展,省民政部门按照高标准、专业化的要求,分别从高校、标准化工作机构、民政系统征集具备较高学术研究水平和标准化工作能力的专家教授、民政行业管理人才、领军人才等共计35人作为首届省民标委成员。

武汉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华中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系、华中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等高校和科研单位均被列入委员会名单。

加强顶层设计:

民政标准化工作将进入快车道

从长期工作规划来看,未来在省民标委的具体指导下,民政部门将不断加强标准化工作顶层设计,促进全省民政标准化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民政标准体系结构健全、功能完备、支撑有力。不断提高标准研制水平,促进全省民政标准数量和质量明显提高,标准宣贯实施力度进一步加大、成效进一步明显。不断加大民政标准执行力度,推广标准应用,促进全省民政系统干部职工标准化意识和素养显著提升。不断增强民政标准化工作实效,彰显标准化试点示范效应,建立健全促进全省民政管理和服务效能持续提升的长效机制。

实现一个小目标:

标准化掀起民政惠民改革浪潮

未来,按“急用先行、突出重点”的原则,委员会将重点在民政业务的急需领域、重点环节,以及国家、行业标准的空白部分,加大民政地方标准制修订力度。

在社会救助、养老服务、优抚安置、防灾减灾、社区建设、孤儿保障、留守儿童关爱、残疾补贴、慈善捐赠、社会组织孵化、婚姻收养、殡葬事务、地名区划、社会工作等领域服务方面,构建一套标准化工作机制、建立一支标准化工作队伍、树立一批标准化工作标杆、形成一批标准化工作成果,实现民政重点业务领域和机构管理建设等方面的标准化,把法律法规与标准有机结合,增强标准的权威性和有效性,提高民政管理服务水平,增强民政事业持续发展后劲。

结语:

民政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连着民生,体现民意。

有了“标准化”,未来的民政服务工作将像瑞士手表一样,对每一个零件、每一道工序都精心打磨、严谨细致、精益求精,民政服务水平大幅提高,让民政对象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喻敏、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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