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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局
【发布时间:2015-07-21】 【阅读次数:】【来源:】【我要打印】【关闭

    市安监局承担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镇乡人民政府、城区办事处、管理区委员会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负责组织实施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地方标准和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负责组织市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依法查处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组织、指导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依法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三同时”情况;监督检查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组织、协调和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承担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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