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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5-07-22】 【阅读次数:】【来源:】【我要打印】【关闭

1、拟订全市财政税收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政税收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市级与乡镇、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政税收政策。 

2、拟订有关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性章程,制定全市财政、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并指导、监督执行。组织涉外财政、债务等地方性政府谈判并草签有关协议、协定。

3、承担市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市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市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市级调整预算和市级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市直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4、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市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并监督执行全市政府采购制度。负责制定全市财政信息化建设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指导全市财政信息化建设工作。 

6、按照法律法规授权,组织起草税收政策调整方案,开展重大税收政策的调查研究。会同税务部门,贯彻执行税收政策。提出地方性税收立法计划。根据预算安排,确定财政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按照有关政策、法规的授权,会同税务部门审核和审批地方性税种的开征、税目税率调整及减免。

 7、参与制(修)订全市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的有关规范性文件、改革方案、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监督全市国有股权管理办法的实施;监督国有资产流失案件的查处;监管全市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的股权管理、清产核资、产权交易、资本金权属界定和资产登记;组织实施行政事业单位的股权管理、清产核资、产权交易、资本金权属界定和资产登记。 

8、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资产增减变动的审批,以及国有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国有资产的审批及其占用费的征收;监缴国有资产收益;负责实施企业绩效评价、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考核;负责国有资本金的管理和评估项目的管理。 

9、负责办理和监督市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市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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