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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城乡消防规划》(2014-2030)编制成果公示
【发布时间:2015-09-15】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第一章 

 规划目标

近期以达到《湖北省消防条例》和有关消防规范要求为目标,逐步建立起消防法制健全、宣传教育普及、监督管理有效、基础设施完善,技术装备良好、体制合理,队伍精干、训练有素、措施得力,适应洪湖市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特点的城市消防安全体系。

远期将增强全市抗御特大火灾的能力,实现消防队伍和设施多功能发展,使之成为消除火灾的战斗队,处置“毒化爆”事故抢险救援的突击队,应付突发事件的机动队。

 规划的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对消防工作的要求,充分体现洪湖市作为长江节点城市及优秀旅游城市的特点,使规划做到合理科学。

根据洪湖市城乡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城市性质、规模、布局结构和发展方向,规划形成与之相适应的消防安全体系。

消防规划要对促进保护和发展优秀旅游城市、加快建设旅游新城、经济开发区,发展地方经济,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目标起到重要作用。

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统筹兼顾,分期实施。从实际出发,针对洪湖市的特点,通过调查和分析,正确处理好全面规划与分期实施。远期与近期、科学性与实用性、普遍性与特殊性之间的关系,使消防规划能对今后洪湖市的消防建设起到切实的指导作用。

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科学合理地规划城市消防安全体系,推动消防事业发展,适应现代化城市防火救灾的需要,把城市火灾及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序,保障社会经济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加强消防队伍和消防站(队)的规划建设,切实提高消防装备水平,加强消防队伍技术素质和整体作战能力的培训工作。

加强消防科学技术的研究和开发,推广、使用先进的消防技术、消防设备,积极开展国内、国际间的消防技术交流与合作。

  规划范围

按照“全域洪湖”规划理念,本次总体规划范围为洪湖市行政区面积2519平方公里。其中中心城区规划范围为洪湖市区建成区和规划建设区域,总面积为117.15平方公里。

第二章  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规划

  中心城区消防地区等级划分

城市重点消防地区可根据城市特点和消防安全的不同要求分为以下三类,分别采取相应的消防和规划措施。

A类重点消防地区:以工业用地、仓储用地为主的重点消防地区;

B类重点消防地区:以公共设施用地、居住用地为主的重点消防地区;

C类重点消防地区:以地下空间和对外交通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为主的重点消防地区。

  中心城区消防安全布局

(1)合理布局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工厂企业。

(2)城市燃气建设规划应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及消防,燃气专业规范的要求,在保证消防安全的基础上,合理选址布局,与城市其它市政设施同步建设。

(3)结合老城区改造,提高消防设施水平。

(4)加强新建住宅小区的消防设施建设。

(5)新建工程的消防安全要求

城市的各项公共建筑工程特别是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大型商场是城市消防重点保护单位,在建设中要保证以下消防要求。

新建建筑应以一、二级耐火等级为主,控制三级耐火等级建筑,严格限制四级耐火等级建筑。

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项目,必须满足消防规范确定的防火间距、消防通道、消防供水的要求。

消防设施要与建设项目同步建设,完善设置消防通道、消火栓及建筑消防设施等,严格按用电负荷等级供电,高层建筑、大型地下商场、娱乐场所尤其要加强自防自救能力。

(6)加油站(点)的用地选址必须远离住宅小区及公共建筑密集地区并符合消防安全规范要求。

(7)合理组织危险化学物品的运输线路,从总体上减少城市的火灾风险和其它安全隐患。

规划易燃、易爆品和化学危险品的运输线路由外环路、疏港路、旅游大道、沿江大道等道路组成。如确实需要在规定线路之外行驶,须经城市公安机关主管部门批准,定时定线运输,车辆应挂出明显的标志。

设置城市消防安全标志

为了增强全民消防意识,使消防安全管理适应城市发展的要求,规划设置如下消防安全标志:

(1)城市街道上结合城市治安报警点,设置火警标志;

(2)城市消火栓标志;

(3)消防道路、消防码头标志;

(4)城市消防供电标志;

(5)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标志;

(6)安全疏散标志;

(7)重点消防保护标志;

(8)公共场所消防安全标志;

(9)烟花爆竹禁放区域标志。

第三章  城市消防站(队)布局规划

 消防站布局原则

(1)结合城市重点消防地区分布,均衡布局与重点保护相结合;

(2)按城市用地功能分区和用地结构,采用不同的建站标准;

(3)陆路、水路全面布局,统一指挥,协同作战;

(4)每个消防站责任面积控制在4-7平方公里,接警后5分钟内到达火场;

(5)新、老城区有别,站址布局疏密结合;

(6)站址选择尽可能适中,有利交通,方便出动;

(7)站级及装备与灭火、抢险救援多功能发展目标相适应;

(8)统一规划,分期实施,近远期结合。

 消防站布局规划

(1)陆上消防站布局规划

规划对现状州陵大道消防站进行标准化改造,再新建6个消防站,使市区陆上消防站总数达7个,规划标准均为标准型普通消防站,规划用地面积3300—4800平方米。

①现有的洪湖市公安消防大队位于州陵大道老城区,规划原址扩建,按标准型普通消防站规划,其装备应能满足扑救化工火灾等特殊需要,并配置相应的防毒、防护器材设施,负责茅江片区的消防安全。茅江消防责任片区东以洪湖大道为界,西以内荆河为界,南至长江干堤,北至护城堤。

②在新堤大道与施墩河交汇处新建新堤老城区消防站,负责新堤南片区的消防安全。新堤南消防责任片区北以文泉大道为界,东以内荆河为界,南至长江干堤,西至护城堤。

③在宏伟北路与幸福渠交汇处新建新堤北片区消防站,负责新堤北片区的消防安全。新堤北消防责任片区南以文泉大道为界,东以内荆河为界,西、北至护城堤。

④在万家墩路与百里长渠路交汇处新建大兴片区消防站,负责大兴片区的消防安全。大兴消防责任片区西以洪湖大道为界,南至长江干堤,东、西以护城堤为界。

⑤在临港新城通港大道与乌林大道交汇处新建临港片区消防站,负责临港片区的消防安全。临港消防责任片区北以武监高速为界,东至仙洪公路,西至护城堤,南至长江干堤。

⑥在旅游新城对外路与新闸路交汇处新建旅游新城片区消防站,负责旅游新城片区的消防安全。旅游新城消防责任片区西、南均抵洪湖,东以武监高速为界,北至规划的湿地公园。

⑦在旅游新城北端名流大道北侧新建滨湖片区消防站,负责滨湖片区的消防安全。滨湖消防责任片区包括规划的滨湖组团和湿地公园区。

(2)专职消防队布局规划

中心城区规划专职消防队三处,每处规划用地3000平方米,分别位于滨湖街道办、洪湖岸边是家乡湿地生态旅游城、湘鄂西革命烈士陵园。

  企业专职消防队

进一步巩固完善和壮大发展企业专职消防队,增强专业消防队伍的组织性、纪律性,强化消防等职能,提高灭火技能,以适应单位内部自防自救工作的需要,专职消防队应积极配合公安消防队伍,保障城市消防安全,维持社会的稳定,公安消防部门应发挥对这支队伍的统一领导、业务训练和作战指挥职能。

  义务消防队

广泛开展消防教育,增强全民消防意识,动员全社会的力量,组建多种形式的义务消防队,巩固群众消防组织,增强社会防火灭火的综合能力。

规划今后中心城区城区每新建一个工厂、企业,都相应建立一个义务消防队。原有工厂企业要完善、加强义务消防队的建设。

 消防训练基地

规划近期在金湾大道与新堤大道交汇处,新建一个多功能、各项设施齐全的综合性消防训练基地,其中建设城市消防指挥中心和消防科研机构,规划用地1.5万平方米。

第四章  消防供水规划

 加强供水设施建设

按照洪湖市城乡给水规划,远期城市供水能力将达27万吨/日, 将使城区的供水压力得到很大的改善,从而为消防供水提供了更高的保证。

(1)扩建陵园水厂,供水能力达到12万吨/日,用地规模4-5公顷。

(2)新建第三水厂,位于乌林长江大桥西侧,供水能力达到15万吨/日,用地规模6-7公顷。

  加强城市供水管网的建设和改造力度

全面增大城市供水管道管径,城市道路给水干管管径应不小于300毫米;小区内给水干管管径应不小于200毫米;原有的枝状管道也应同步改造,逐步形成环网;主干道的供水管径大于750毫米;城市供水管网的规划控制压力不低于0.15MPA。

 高度重视市政消火栓的建设

(1)应设立消火栓建设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及时增设消火栓,更换破损及过时型号消火栓,使之达到规范要求,市政消火栓应沿道路旁边设置,靠近十字路口,距房屋外墙不宜小于5米,若道路宽度超过60米,应在道路两侧设置。市政消火栓间距不得大于120米,其保护半径不应超过150米。高层建筑,大型工业厂房和其它重要建筑,应设置专用室外消火栓。

(2)消火栓建设应与城市建设、道路改造统一规划,对于开发区和新建、改造地段,要严格按照规划同步铺设管道和设置消火栓,应一步到位,不得欠帐。

(3)涉及消火栓建设的有关单位及管理部门应同消防部门密切配合,建立必要的制度即消火栓建设竣工后应交消防部门验收,做到建成一个消防部门掌握一个,保证消火栓在城市消防中充分发挥其作用。已建的消火栓,应加强维修和管理,对数量不足的、已破损的消火栓,在近期内补足和修复,在新建和改造工程中应统一消火栓型号。

(4)按照城市建设的要求,分期分批实施,做到每年新设置一定数量的市政消火栓,力争在2020年前达到规范要求。新城区的消火栓力争在近期完善并修复损坏的部分消火栓。

  充分利用自然水体

(1)要重视保护河道水质,治理河道污染,提高第二水源的可利用率。

(2)改造消防天然水源取水点。

(3)增建消防天然水源取水点。

(4)消防天然水源取水点要加强管理。

(5)结合城市改造,合理规划建设消防水池。

第五章  消防通信规划

  消防通信的功能要求 

消防通信的现代化,也是城市综合能力的主要标志之一。城市消防通信指挥中心应具备火警接收、火警辨识、出动方案编制、出动指令下达、火场增援、灭火作战实时记录、消防信息管理模拟演练、电子了望等功能。

  有线通信系统

规划主城区范围内采用集中接警方式,指挥中心设119火警集中受理总台(采用数字式程控电话交换机、信令与市话网相同),各消防站设119火警受理终端。

 无线通信系统

该系统以实现火场无线通信“三级组网”和无线有线汇接为基本要求,远期在消防指挥中心建立城市火灾无线报警专用网,受理水上呼救和弥补有线电话报警的不足。

 图像传输系统

图像传输系统是把火场所需资料、图表通过无线传输给火场指挥员或把火场作战实况用无线传输的方法传输到消防通信指挥车或指挥中心的监视器上,使指挥员随时都能了解火场的全貌,有利于全面指挥灭火战斗。

 计算机系统

城市消防通信系统是由计算机火警受理、火灾专用报警、有线无线通信、消防车辆动态管理、火场图像传输、消防信息显示、消防信息综合管理等子系统有机地组织成一个整体而发挥作用。洪湖市应以此为目标,使我市消防、通信早日进入现代信息时代。

第六章  消防通道规划

  消防通道规划主要内容

1、进一步完善城市道路网,增加道路网密度,提高道路连通度,减少交通阻塞,提高消防车通行能力。

2、老城区改造应统一规划,提倡成片改造,杜绝见缝插针,以便增设消防通道,改善消防条件,保证消防车到达任何部位,近期规划应尽快打通老城区断头路,既可缓解老城区交通不畅的缺陷,又为该地区火灾施救提供消防通道。

3、在小区开发建设中,应合理规划小区内部道路系统,消防主干道,其出人口应设置消防设施布置图,使之满足消防通道要求,决不留后患。对目前部分住宅小区在区内道路上设置的路障,应统一改造成活动路障。新建小区不得在消防干道上设置路障,确保消防车作战通行。

4、在城市建设中应对静态交通、农贸市场等进行合理布置,加强城市交通道路管理,坚决取缔各种违章占道行为,以有利于消防施救和安全疏散。

5、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各类建筑,应严格执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有关消防规范,确保消防通道畅通,及建筑消防设施的安全运转,提高建筑的自防、自救能力,满足消防扑救的需要。大型公共建筑、人员集中场所要与外部城市道路连接,并确保有二条通道与城市道路连通。

第七章 防火隔离带及避难疏散场地

避难场地选择原则

1.安全性。周边没有安全隐患,比如加油站、危险品仓库、变电站,要和城市的高压走廊及架空高压线留足安全距离。

2.可达性。城市防灾避难疏散场地的服务半径宜为0.5—1.0km。城市道路和面积大于10000㎡以上的广场、运动场、公园、绿地等各类公共开敞空间,除满足其自身功能需要外,还应当按照城市综合防灾减灾及消防安全的要求,兼作防火隔离带、避难疏散场地及通道。

 避难疏散场地规划布局

洪湖市处于平原区,现状城区内部水系较多,规划充分发挥洪湖水乡优势,挖掘地表水资源,形成联通水系,并设置防火隔离带。规划洪湖市城区防火隔离带、避难疏散场地主要包括:

1.对外交通线路:包括洪湖大道、外环路、名流大道、文泉大道、乌林大道、滨江大道、新堤大道等。

2.城市广场: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共设置五座广场作为避难疏散场地,分别位于茅江北市政府处、临港新城政务中心、大兴工业园商业中心处、荷花广场、旅游新城核心区等。城市广场主要位于居住区、商业区等人流较多、易发火灾的区域。

3.绿地与水域。规划的绿地主要以现状坑塘、沟渠和三角地等进行设置。规划每个组团不少于2处公园绿地,老城区滨河绿地作为长期避难疏散场地,其它小型绿化或空地可作为紧急避灾场所。绿地面积655.02公顷。

第八章  消防供电规划

 消防供电规划主要内容

1、加强城市电网建设,改善城市供电及消防供电的大环境。

2、严格按照消防规范要求,高层建筑、易燃易爆单位等应满足一级负荷用电及二路供电要求,即由二个11OKV的变电所独立供电或同一个110KV变电所不同母线上的主线供电。

3、为了确保老城区现有居民住宅和文保单位的用电安全,应尽快对老城区低压供电网络进行改造,以满足消防供电的安全。

4、在发生火灾时,必须由供电部门实施调度,确保扑救火灾用电。

5、在主城区或高层建筑周围宜实行地下电缆供电形式:确保内部消防设施能正常运转。

6、一级负荷用电单位必须设置自动切换系统,如果达不到二路电源供电,必须设置自发电系统。

7、消防指挥中心、各消防站、供水、供电、供气、医疗急救、交通管理、环保、气象、地震、防火重点保护单位等均应设双电源供电。

第九章  市域乡镇消防设施布局规划

市域乡镇消防设施规划

根据各乡镇的城镇规划性质和人口规模确定消防设施规划内容。

(1)峰口镇:规划陆上小型消防站1座,用地面积2300-3400平方米。规划消防栓173个,计划每年增加5—10个。

(2)曹府新城:曹府新城规划陆上小型消防站3座,用地面积2300-3400平方米。近期重点建设2座,分别位于府场经济开发区和曹市老镇区。共规划消防栓180个,计划每年增加5—10个。

(3)新滩新城:新滩新城规划陆上小型消防站4座,用地面积2300-3400平方米。规划专职消防队1座,用地面积3000平方米,负责新滩新港的消防安全。近期建设小型消防站1座,位于新滩工业园内。规划消防栓634个,计划每年增加5—10个。

(4)其它乡镇:

洪湖市其它乡镇以专职消防队建设为重点,根据乡镇总体规划的人口和用地规模,确定其它每个乡镇规划专职消防队1处,瞿家湾因为有水上旅游码头,增加一处专职消防队,主要负责洪湖旅游区的消防安全。乡镇的消防供水结合城镇给水厂、给水管网进行布局,规划道路旁有水渠的不规划消防栓,以地表水为水源。

乡镇消防设施布局规划汇总如下:

 

乡镇主要消防设置规划一览表

类型

街镇

小型消防站规划

专职消防队规划

水厂规划

消防栓规划

副中心

曹府新城

3


2

180

新滩新城

4

1

1

634

峰口镇

1


1

173

特色镇

乌林镇


1

1

74

瞿家湾镇


2

1

92

螺山镇


1

1

99

燕窝镇


1

1

105

一般镇

戴家场镇


1

1

77

万全镇


1

1

41

大同管理区


1

1

141

汊河镇


1

1

63

龙口镇


1

1

135

大沙管理区


1

1

144

沙口镇


1

1

106

老湾回族乡


1

1

93

小港管理区


1

1

65

黄家口镇


1

1

74

 

第十章  消防规划与其它防灾规划的协调

 与其它防灾规划的协调

消防规划要充分考虑与城市的防洪排涝、抗震、人防等规划的相互协调。

1、城市供水、供电、供气、通讯、交通、急救等城市防灾生命线工程设施和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讯、消防通道等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应按抗震、人防要求和抢险救灾的需要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除自身安全防护外,应保证救灾能力和作用,所有城市重要消防设施布局时要充分考虑洪涝灾害的影响。

2、在城市消防站中,按有关规定和抗震、人防的需要,以标准型普通消防站为主,重点配备抢险救灾装备,并强化训练工作.

3、老城区进行改造时,对于确定的历史街区、重点文保单位等,一方面应采取抗震措施加固旧房,拆除危房,另一方面应采取措施提高改建或新建建筑的耐火等级,兼作防火隔离,提高防火间距和消防车通道等措施,努力改善消防条件。

4、在城市消防安全布局上,考虑到地震或战争可能引起城市火灾等二次灾害,对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和设施,应严格控制其防火间距,避免恶性火灾。

5、人防地下工程在满足防空抗毁能力时,同时应符合消防规范要求。

6、加强有地震二次灾害的单位的抢险救灾专职和义务消防队伍的建设和防灾训练,配备好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

7、城市洪涝、地震、人防等防灾规划所确定的避难、疏散场地〈如绿地、公园、广场、道路系统、人防工程等〉,是城市综合防灾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应作为消防避难、疏散或救灾之用。

8、结合防洪排涝、抗震、人防等防灾工作,加强全民教育、宣传和定期演练。

第十一章  规划实施意见

  实施规划的保障措施

(1)加强消防法制建设,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消防意识。

(2)贯彻消防规划,落实配套措施。

(3)拓宽经费渠道、增加资金投入。

(4)明确职责分工,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协同配合。

(5)加强监督检查、实行规范管理。

近期建设主要内容及投资估算

(1)近期中心城区建设主要内容及投资估算

①改造州陵大道1个消防站,并完善其装备配备,达到标准型普通消防站配置要求。计划投资500万元,2016年前完成。

②新建陆上消防站2个,分别位于城西片区、工业园区片区。计划投资5000万元,2018年前完成。

③在洪湖与排水河交汇处新建专职消防队一处。计划投资1000万元,2018年前完成。

④加强城市供水管网建设,完善城市建成区应设置的市政消火栓,修复己损坏或无法使用的市政消火栓。计划投资200万元,2014-2018分批次逐年进行建设,结合中心城区道路改建同步进行。

⑤充分利用天然水源,改造和新建一批消防码头。计划投资1500万元,2016-2018分批次逐年进行建设,结合中心城区水网改造同步进行。。

⑥改建消防通信系统,使报警、接警、调度指挥三个环节达到规范规定要求。计划投资210万元,2016年前完成。

以上项目初步估算约需投资8410万元,从2014年至2018平均每年需投资1682万元以上(尚未包括消防站建设征地、拆迁费用)。

(2)近期其它乡镇建设主要内容及投资估算

近期市域其它乡镇消防建设以市域副中心(曹市-府场、新滩)和历史文化名镇瞿家湾为重点,近期建设的消防站均为陆上小型消防站和专职消防队,对用地进行控制,远期随着城镇规模扩大,逐步改建成标准型。主要建设内容见下表,计划总投资约4550万元。

近期乡镇建设主要内容如下:

 

 

 

 

近期乡镇主要消防设置规划一览表

乡镇

小型消防站规划

专职消防队规划

消防栓规划

投资费用

(万元)

建设年限

曹府新城

2


10

2000

2015--2018

新滩新城

1


5

1500

2016

瞿家湾镇


1

5

1000

2017

 

第十二章 附 

  本规划由文本、图纸和说明书三部分组成,文本和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规划由洪湖市规划主管部门及洪湖市公安消防大队负责解释。

  本规划由洪湖市人民政府审批,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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