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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洪湖现代水产业发展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5-11-23】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洪湖市人民政府

关于全面推进洪湖现代水产业发展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办事处、管理区委员会,洪湖经济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渔业发展的意见》及《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现代渔业建设水产强市的意见》精神,充分发挥洪湖水域资源优势,结合洪湖水产业发展现状,现就全面推进洪湖现代水产业发展进程,着力打造中国淡水水产第一强市(县),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科技创新为引领,优化水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强化水产业基础设施及装备,深化体制改革与科技创新,加强水产业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健全水产业安全监管体系,全面提升水产业现代化水平,力争早日建成全国现代水产示范市(县)。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市水产养殖面积100万亩,稻田综合种养面积80万亩,水产品总量100万吨,水产品总值100亿元,水产品加工、饲料加工、渔需加工业产值100亿元,水产品流通服务业产值100亿元,基本形成“一鱼一联社、一鱼一标准、一鱼一品牌、一鱼一产业”新格局,努力把洪湖建设成为环境优美、结构优化、产品优质、配套完善、装备先进、渔民增收、渔业增效的现代水产示范市(县)。

三、工作任务

(一)强力推进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争取中央、省级财政项目的支持,引导水产生产业主加大池塘升级改造、水电路配套、渔港码头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按照“鱼池标准化、道路网络化、排灌独立化、养殖机电化”的标准,疏浚沟渠、完善配套,基本形成“塘成方、电成网、路相连、渠相通”的格局,提高现代化装备水平。

到2020年,全市升级改造池塘100万亩,完善水面流转机制,建成一批健康养殖基地,重点建设“滨湖10万亩河蟹高效养殖、螺山5万亩稻田综合种养、万全5万亩藕带种植、德炎3万亩鮰鱼专养、大同湖5万亩种青养鱼”等5个高标准现代水产业示范区,提高规模化、集约化水平。

(二)大力发展现代水产种业。稳步发展大宗淡水产品种苗繁育,强化亲本提纯复壮,突破河蟹苗种本地化培育瓶颈,全面提升本地化河蟹苗种自给能力,加强水产种源资源和原种保护,推进“育繁推一体化”建设,提高良种覆盖率。

到2020年,全市繁育亲本更新80%,本地化河蟹苗种自给率80%,小龙虾苗种自给率100%,建成3个国家级原良种场,建成“六合千亩河蟹苗种本地化培育、顶洪千亩小龙虾苗种繁育、强合十万口网箱黄鳝苗种繁育”等3个现代渔业种业示范场,良种覆盖率95%以上。

(三)全面推进水生动植物生态健康发展。深入开展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活动,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资金支持。大力发展工厂化养殖、循环水养殖、净水养鱼等现代水产业,推进集约化、生态化健康养殖,大力发展特色水产业,深入推进“一鱼一标准”、“一鱼一产业”。大力发展稻田综合种养与水生植物种植,着力推行蟹稻、虾稻、鳅稻、鳖稻共生、鱼菜结合、莲藕种植、藕带种植等优化模式。

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建立市场准入和可追溯制度。加强水生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重点建设汊河、新堤、大同等水生动物疫病防治综合站和鱼病诊所,完善水产种苗检疫和重大水生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制度。制定“三品一标”水产品发展规划,创建一批出口创汇示范基地。

加强渔政执法体系和执法能力建设,推进渔政队伍规范化管理。加大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力度,坚持禁渔期(区)制度,加强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强化珍惜濒危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加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促进水产业可持续发展。探索建立水产业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建立健全水产业资源监测制度,切实抓好水产业基地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的监管,开展资源动态监测,保护水产业水域生态环境。

到2020年建成50个高标准健康养殖示范场,全市发展莲藕种植面积10万亩(以大同、大沙为重点区域),藕带种植面积20万亩(以万全、峰口、汊河、黄家口等为重点区域),稻田综合种养80万亩(以螺山、万全、汊河、黄家口、乌林、曹市、府场、戴家场、瞿家湾等为重点区域),黄鳝自繁自养网箱200万口(以万全、峰口、黄家口、汊河、沙口、戴家场等为重点区域),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达100%。

(四)全力扶持水产品精深加工与流通。继续实施农产品加工业“四个一批”工程,打造产业集群。培植壮大龙头企业,走精深加工发展之路。加快构建产销对接、货畅其流的现代物流网络,推进订单销售、农超对接、冷链物流、电子商务、网上交易等新型水产品交易方式。以资源整合、市场营销、宣传推介为着力点,打造洪湖水产精品名牌,提高我市水产品知名度和美誉度。

进一步加大水产品牌创建力度,以水产专业合作社和水产专业合作联社为平台创建养殖品牌,加大已有品牌的整合力度,形成以特色品种为重点的“一鱼一品牌”格局,全市重点打造“洪湖渔家”生态鱼、“洪湖清水”大闸蟹、“德炎”小龙虾、“世元”龟鳖等品牌。

到2020年,全面建成洪湖水产品加工园区,全市精深加工年产值20亿元以上,实现网上销售水产品占全市水产品总量30%以上。新增中国驰名商标1个,中国名牌产品2个,湖北著名商标3个。

(五)创新渔业科技信息化服务。成立水产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促进产学研合作,突破性解决水产产业链关键技术,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努力提升水产业核心竞争力。深化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加强技术培训和技术咨询服务,构建以技术推广机构为主体,科研单位、水产业协会、渔民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共同参与的新型水产技术推广体系。加强水产业信息网络基础和信息体系建设,提高水产业信息化水平。

到2020年,我们将充分利用互联网络、电视、手机、电台及报刊杂志等媒体,着力打造科技服务信息平台,创新水产科技公共信息服务方式,与各科研院所联网,促进信息资源共享,让最先进、最前沿的科技技术及时被一线养殖者利用,让一线从业者随时随地能够及时获取最新水产业科技信息,切实解决产业发展过程中的瓶颈问题,建成一个专门科技信息网络,开辟“洪湖水产”专题频道。

(六)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加大对水产龙头企业扶持力度,鼓励企业通过收购、兼并、参股、品牌联盟等形式整合重组,培植一批骨干龙头企业,大力发展渔民合作社,壮大一批示范社,按照“一鱼一联社”标准,重点培育河蟹、小龙虾、龟鳖等合作联社。大力发展家庭渔场,扶持壮大水产品养殖、运销大户。

到2020年,力争省级以上龙头企业超过10家,水产专业合作社超过500家,水产专业联合社达到10家,渔民参社率超过80%,渔业家庭农场超过100家。

(七)着力推动渔业休闲一体化发展。突出水产资源禀赋,深挖水产文化内涵,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推动水产业生产与旅游业融合,建成一批休闲渔业特色基地,把现代水产业建设与发展旅游相结合,整合水产生产要素、水产文化、水域资源,开发一批能集中展示现代水产生产、水产文化、民俗风情、现代水产知识、湖区风光为主要内容的新型休闲渔业产品。充分利用我市生态渔业景观条件,完善休闲娱乐设施,完善交通通讯设施,配套建设一批旅游设施。充分挖掘渔业生态、文化功能,按照“环境优美、服务规范、安全达标、配套齐全”的要求提升洪湖休闲渔业水平,加强行业自律,把我市休闲渔业培育成洪湖旅游产业的亮点。

到2020年以洪湖生态、滨湖港北垸、晨光实业、洪湖浪、八卦洲等地为依托,力争建成产值过百万的规模休闲渔业景点30个以上。

四、推进措施

(一)加强领导,快速推进现代水产业建设。市成立以市长为组长、相关部门参加的洪湖市水产工作领导小组,各地也要相应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水产工作领导小组,因地制宜明确本地现代水产业发展的重点方向,编制好现代水产业发展规划。定期召开水产工作联席会议,切实推进现代水产业发展进程。

(二)保障经费,确保水产工作正常开展。各地要足额拨付水产工作经费,确保水产品抽检、防疫、监测、推广及渔政管理等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按渔业占大农业产值比重配置水产技术推广人员,保证水产工作的正常运转。

(三)部门联动,加大项目扶持水产力度。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政策支持,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加大对水产业的投资力度;财政部门要安排专门资金支持水产业发展,要在农产品加工业调度资金中对水产品加工企业予以倾斜;工商、质监部门要加大对水产品牌创建、市场主体培育和标准化生产管理的支持力度;经管部门要在水产专业合作社、渔业家庭农场的培育、规范方面加强指导,并在示范社评比、合作社专项扶持资金上予以重点支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大对水产品市场准入的监管力度;商务部门要整合政策,支持建设水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和出口基地;科技部门要支持水产核心技术及新品种新工艺研发,特别是特色品种、苗种选育技术攻关,支持加工企业建设研发中心;国土资源部门对位于土地整治项目区内的池塘升级改造、稻田综合种养基础设施建设予以支持,并对水产项目落地所需建设用地指标倾斜;水利部门要将渔区排灌设施纳入水利建设统一规划,将沟渠配套、泵站升级等纳入相关项目予以支持;电力部门要落实好水产养殖享受农业用电优惠政策;交通部门要落实好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金融部门要探索养殖证抵押贷款等服务方式,对符合产业政策和贷款条件的水产养殖、水产品加工和流通的业主给予信贷优先和优惠支持;水产部门要认真落实好现代渔业发展的各项措施,全面提高监管和服务能力,不断破解制约行业发展的难题,加快推进现代水产业建设,促进水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五、奖励办法

市政府设立水产发展专项基金,专门用于鼓励和支持水产业全产业链的发展,重点支持以下几个方面:

1、先进单位奖。按照市政府年度水产 责任制考核内容,每年在全市21个乡镇(区、办)评选出三个水产工作先进单位,分别予以奖励,第一名奖励1万元,第二名奖励0.8万元,第三名奖励0.5万元;对获得国家级示范社(家庭农场)的单位奖励3万元。

2、基础设施建设奖。对连片升级改造鱼池面积达千亩的,每千亩奖改造单位1万元(项目资金扶持改造除外)。对投入现代渔业装备设施的(如在线监测设备或建设质量可追溯平台等),每个基地补5000元。

3、现代种业奖。对新增河蟹苗种本地化培育面积300亩以上的苗种场、合作社组织或1000亩以上的乡镇奖励3万元;对新增小龙虾苗种繁育1000万只以上的单位奖励2万元;对新增繁育黄鳝苗种100万条以上的单位奖励1万元。

4、高新模式奖。对新增连片高标准稻田综合种养或鱼池种稻面积1000亩以上的乡镇奖励4万元;对新增莲、藕(带)种植面积1000亩以上的乡镇奖励2万元;对新增名优水产品连片面积1000亩以上的乡镇奖励1万元。

5、特别贡献奖。对年缴纳税收在100万元以上且增幅超过30%的水产加工规模企业奖励5万元。

6、创新科技奖。对获得省级以上水产科技进步奖的单位奖励1万元,

7、对出现渔业生产安全事故和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以及药残抽检不合格的单位一律取消评优、评奖资格,并实行水产项目支持一票否决。

本意见从制订之日起执行,奖励意见的解释权在洪湖市水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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