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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书记谈党建——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田勇
【发布时间:2016-01-26 16:00:13】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本期特邀嘉宾—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田勇

田勇:

我院现有在编干警137人,退休人员63人,内设机构共25个,承担着全市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的审判和执行工作。法院党组织除法院党组外,还设置有机关总支委员会,下设14个党支部,共有党员191人。在市委领导、人大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我院忠实履行审判职能,从1987年至2015年,共办理各类案件约9.2万件,1997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优秀法院”、记集体一等功,近10年来4次被省高院记集体二等功,3次被评为全省法院系统先进法院,2次被评为荆州法院系统先进单位。    

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作为人民民主专政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的重要工具,加强党的领导尤为重要。党建工作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升队伍素质、保障司法廉洁的重要途径,是确保人民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根本保障。当前,我国的司法体制改革进入“深水区”,我们没有现成的经验,必然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巨大困难和阻力,有党的领导做坚强后盾,我们的司法体制改革就可大胆地向前推进,改革之路一定会越走越宽。因此,在法院建设中,我们必须做到如下四点:

一是把加强法院党建工作作为法院建设的方向。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这既是我国司法工作的政治优势,也是人民法院工作健康发展的根本政治保证。人民法院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并积极接受和主动争取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领导和支持,才能真正实现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近年来,法院队伍建设与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期待还存在一定差距,解决法院队伍建设中的突出问题显得尤为重要,只有加强法院党建工作,法院队伍建设才有坚实的保证。

二是把加强法院党建工作作为法院公正司法的生命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政法战线要旗帜鲜明坚持党的领导。只有不断加强党的领导,强化法院内部党组织的战斗力,充分发挥党员在审判工作中的先进性,才能确保公正司法,确保人民法院为党和国家大局服务。

三是把加强法院党建工作作为履行法律使命的保证。中国社会发展和稳定的重要基石就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新形势下,面对纷繁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法院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正确处理好依法独立审判与坚持党的领导的关系,正确处理好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关系,坚决杜绝就案办案,努力增强服务大局的自觉性。

四是把加强法院党建工作作为新形势下法院全面建设的主线。坚持“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党建思路,充分发挥院党组的核心领导作用;坚持理论学习与审判实践相结合的工作理念,充分发挥思想政治教育作用;坚持开展丰富多彩的党建活动,充分发挥潜移默化的作用;坚持司法为民宗旨,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在党建工作上,我院的做法就是紧密结合洪湖法院实际,努力打造有洪湖法院特色的党建工作“四力”品牌。

“四力”就是夯实组织基础以提高集体的凝聚力、强化教育管理以提高队伍的执行力、改进工作作风以提高法院的亲合力、做好结合文章以提高司法的公信力

“四力”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凝聚力是内在动力,公信力是外在形象,执行力是内在动力转化为外在形象的必经途径,而亲合力则是必经途径上的良好环境。少了其中任何“一力”,党建工作就难以达到理想的境界。

凝聚力建设的目的是发挥组织作用,这方面我们的工作重点放在三个方面:一是夯实党组织基础。党组织坚实,集体就有强大的凝聚力。为此,我院注重强化法院基层党组织的纽带地位,配强法院党总支和各党支部成员,合理划分党支部,建立、完善基层党组织的党内制度。例如,根据我院退休干部较多的实际,我院设置了老干部党支部,经党员民主推荐、支部大会选举、机关总支和院党组审定,由3名有威信、有能力、有积极性的老干部分别担任支部书记和成员,每周组织小活动、每月进行集中学习、每季开展集体活动,在法院建设中发挥着传帮带和监督作用,多次受到洪湖市、荆州市的表彰。二是保证党组的核心作用。正确处理好党组与审判组织、行政组织、基层党组织的关系,准确定位法院党组的职能;建立、健全和落实党组工作制度,保障法院党组战斗力的提高和行为的规范化;大力培育法院党组集体的“气场”,做到个人有底气、集体有硬气、工作有胆气、机制有“阳刚之气”;充分发挥法院党组把关定向的政治领导职能,周密谋划本院阶段性、年度和中期建设目标和规划。三是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我们构建了明责、评责和问责“三位一体”的党建工作责任制,规定党组、党总支、党支部书记和成员及职能部门的责任人和具体工作职责,年初列出任务分解清单和工作要求;成立专班,对责任清单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年终进行集体评议,评选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人员;坚决执行“一案双查”规定,对发生负面影响较大问题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严格履行各部门负责人、支部书记“一岗双责”,将院领导、各部门负责人的工作业绩与部门的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年终举行部门负责人述职述廉和公推公选活动。

在执行力建设方面,我们着重做好4项工作: 

一是树旗帜激发干警正能量。叫响“看我的”、“跟我来”,发挥班子成员和支部书记的带头作用;为优秀党员干警量身定做党员示范牌,发挥优秀党员的示范作用;培养身边的先进典型,发挥他们的榜样作用;严格按规定和要求发展党员,发挥党员身份的激励作用。

二是多载体优化教育效果。在教育活动中我们坚持“三个结合”,即思想教育与新形势、新任务相结合,与法院的中心工作和干警职工的思想实际相结合,与提高班子成员思想理论水平和领导能力相结合。改进传统的教育模式,创造符合时代特点和党员需求的教育内容和教育形式。2015年,我院党组织组织开展了“守纪律、讲规矩、树形象”主题教育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组织青年党员到“三万”工作联系村开展“大手牵小手,有爱不孤单”结对帮扶活动,组织部分党员干警赴红安开展“继承红安传统,争做红色法官”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开展了“向邹碧华同志学习”演讲比赛,还组织干警参加了洪湖市“双十佳”评比活动。这些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三是讲规矩改进工作作风。我们以严格政治、审判和工作纪律为目标,以 “三严三实”为工作指导,以专项整治活动为抓手,向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问题发力,下大力整治审判纪律不严、工作纪律松懈、乱收费、不作为和 “六难三案”、“四风”等问题,大力预防和纠正执法办案中有损法院和法官公正形象的行为,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努力实现“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群众关系进一步密切、法院形象进一步树立”的目标。

四是守底线紧抓反腐倡廉。反腐倡廉既是法院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也是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焦点。为此,我们教育引导法官必须忠于法律、刚正不阿、廉洁自律,正确对待和行使人民给予的权力,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做公众的表率,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高于一切的地位,不为金钱所诱,不为人情所惑,不为关系所扰,努力塑造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不断提升司法的社会公信力。在平时工作中,我们将司法廉政监督与党内廉政监督有机结合起来,严肃整顿院风院纪,完善干警廉政档案,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延伸对党员八小时以外的管理,通过廉政谈话、诫勉谈话、明查暗访等形式,将廉政监督延伸到审判执行各个环节,并在绩效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制。组织干警认真学习贯彻《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法官行为规范》,做到教育在前、预防为主,从源头上杜绝腐败。同时我们还在办公楼前设立了“举报箱”,对违反“五个严禁”和中央“八项规定”的案件和其它违法违纪行为,一查到底,决不姑息。

亲合力建设就是坚持以人为本,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强化干警以院为家观念。法院党建工作成效的好坏,最终体现在司法为民的实践中,就是要在群众最困难最需要帮助的时候,党组织和党员伸出援助之手,向群众送去温暖和关怀,这既是党的先进性的客观要求,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为此,我们坚持在思想观念上做到“司法亲民”,在工作措施上做到“司法便民”,在实际效果上做到“司法利民”。2015年,我院投入40多万元,改建了总面积达600平方米的诉讼服务中心,设置了9个服务窗口和接访室、调解室、母婴休息室等共9个专室,极大方便了人民群众。近2年来为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共缓减免交诉讼费160余万元,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信访人、申请执行人给予救助金50多万元;开展法制宣传活动9次,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近50人次,在2015年的“三万”活动共投入各项活动经费10余万元,走访慰问联系村的老党员、老干部、返乡农民工和生活困难群众共122人次,送慰问金8000元;组织我院青年干警与联系村的留守儿童进行结对帮扶活动,拉近了法官与群众的距离。我们还坚持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多媒体公开,2015年增选人民陪审60名,适用普通程序的一审案件陪审率为100%,让我院的审判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

为了强化干警以院为家的情感,我们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改善办公环境,落实从优待警政策,支持干警依法履责,大的决策广泛征求意见,真诚接受干警的监督。我们建立了“水乡法院”微信平台,设置了“院长信箱”,加强了干警之间、普通干警与院长之间的联系与沟通,为营造互帮互助、和谐相处而纯洁的人际关系提供了便利。我们高度重视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确立了“厚德崇法,公正廉明”的院训,相继修改、完善、出台了各项规章制度,编辑《洪湖市人民法院制度汇编》,在审判楼建设中注入了大量的法文化元素,将荣誉室面积扩大到110㎡,在审判楼和综合办公楼走廊开设9个“法院文化长廊”,相继开通运行洪湖法院互联网门户网站和内网网站,充分利用橱窗、简报、报刊、板报等平面媒体宣传法院工作和先进典型,近2年来各级采用我院信息152篇。我们还建立了图书室、电子阅览室、健身房、老干部活动中心等文化场所,组建法院篮球队,成立了象棋、书法、围棋兴趣小组,开展健康的文化活动,陶冶干警情操。

在公信力建设方面,我们着力以党建引领审判,坚持政治理论学习与审判实践相结合的工作理念,始终把履行司法职责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政治责任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做到“四个强化”:一是强化服务大局的理念。通过主题教育、案例推广、业务培训、个案指导等方式,突出“为大局服务”的理念,将服务大局体现在审判执行工作全程。二是强化公平正义的理念。将公平正义作为法官的首要职业道德,时时讲、处处讲、事事讲,使之成为法官根深蒂固的理念。三是强化党建的导向作用。结合法院实际,积极主动地开展各种形式的评比竞赛活动,从正面引导干警做好审判等业务工作。例如,针对裁判文书质量问题,开展优秀裁判文书评比活动;针对信访问题,开展重点信访案件“句号工程”活动;针对案件质量问题,开展“办精品案”活动;针对干警办案积极性问题,开展 “争当办案能手”活动等等。四是强化业务中的思想工作。注重宣传鼓动,激发干警完成任务的信心和热情;注重思想疏导,排除干警工作中的思想障碍;注重示范带头,培养干警过硬的工作作风。

我认为,党建工作被弱化的问题是基层法院党建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和主要问题,主要表现在如下六个方面:一是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对“独立审判”原则有误解,存在单纯的业务观念,对党建工作的引领地位缺乏应有的重视。二是组织建设还不够规范。组织体系不健全,工作制度不完善,党建工作责任不明确,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好。三是队伍管理还不够严格。比较突出的问题是还没有建立有效的扶正压邪长效机制,不敢较真怕得罪人、制度难落实、正气不足、奖罚不明的现象还有所表现。四是文化建设还不够全面。学风不够浓,组织开展健康向上的文化活动不积极,物质文化没有自己的特色等问题比较常见。这些问题,在今后的党建工作中要下大力予以解决。

2016年,我院按“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总思路,以争创党建工作先进单位为载体,以党建规范化建设为重点,在“固强补弱,凸显特色”上下足功夫,促进我院党建工作上新的台阶。

一是聚焦机关党建工作核心任务,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加油站、发动机作用,为推动人民司法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要增强看齐意识,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人民法院工作中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要紧紧围绕执法办案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引导干警积极参与和支持司法改革,做深化改革的促进派、攻坚克难的排头兵。要加强法院文化建设,通过理论武装、思想引领、能力培养、作风锤炼,培养刚正不阿、执法如山、惩恶扬善的浩然正气,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

二是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建党并重,坚持从严管理,确保从严治党、从严治院落地生根。要严思想,拧紧思想“总开关”;严作风,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严纪律,形成执纪高压态势。要深入开展向邹碧华同志学习活动,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进一步提高干警党性修养和理论水平。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增强组织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和战斗性。要不断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善始善终抓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问题整改和立规执纪,推动践行“三严三实”常态化、长效化。要继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充分发挥廉政监督员的作用,深入推进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确保司法廉洁。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进一步完善干部考评机制和选拔任用机制,促进广大党员干部立足本职岗位、创出优秀业绩。

三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机关党建工作取得实效。要把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增强责任观念,树立担当意识,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不断把党建工作引向深入。要增强党建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认真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健全考核评估机制。要着力提升党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把党建工作有机融入审判执行工作中,以党建工作引领和推动审判执行工作发展。要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坚持“三会一课”和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大力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党组织建设,大力提高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要创新党建工作方式,增强党建工作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充分运用网络和新媒体,增强党建工作的吸引力与实效性。要注重细节,从小事抓起,把开展党建工作和解决干警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使干警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和关怀,切实增强队伍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四是完善机制,夯实基层法院党建工作基础。要健全经常教育机制,始终把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作为重点,通过多种形式,不断提高广大党员的综合能力。鼓励和组织党员参加学历教育、业务培训,努力培养让群众放心满意的法院党员干部队伍。要健全日常管理机制,按规定召开党员大会和党内民主生活会,定期组织上党课。加强党员的日常管理,特别是八小时外的管控,确保党员无违纪。要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以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重点,抓早抓小抓经常,有重点地对新入法院工作人员、职务晋升人员及被信访较多人员,分别由相关负责人或纪检组长对其进行廉政诫免谈话,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永葆法院队伍的纯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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