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洪湖市人民政府网站! | 
教育督导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06-11】 【阅读次数:】【来源:】【我要打印】【关闭

    教育督导办公室职能职责:

    根据国家有关教育督导工作法律、法规,制定全市教育督导的制度、计划和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全市的教育督导工作;部署对下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检查;负责对各地贯彻执行教育法规、政策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或综合督导工作;负责中小学校的评估工作;培训督导人员;指导教育督导的科学研究工作;承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日常工作。

    


主办:洪湖市人民政府 技术支持:荆州新闻网 网站标识码:4210830008 网站地图
电话:0716-2423691 地址:文泉大道特1号 鄂ICP备05001359号 鄂公网安备 421083020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