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督导办公室职能职责:
根据国家有关教育督导工作法律、法规,制定全市教育督导的制度、计划和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全市的教育督导工作;部署对下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检查;负责对各地贯彻执行教育法规、政策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或综合督导工作;负责中小学校的评估工作;培训督导人员;指导教育督导的科学研究工作;承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