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管理科职能职责:
承担全市教师队伍的指导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中等及以下学校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市教育局直属大中专学校教师职务评聘工作;负责评选特级教师、选拔推荐各级专业拔尖人才工作;负责外国来华文教专家、教师的管理工作;规划并实施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工作;负责中小学校长岗位培训,组织实施中小学校长持证上岗工作;负责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