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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科室及下属机构
【发布时间:2015-07-27】 【阅读次数:】【来源:】【我要打印】【关闭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有关教育的地方规范性文件。
      (二)指导市直学校的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三)负责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协调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科研工作。
      (四)负责全市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预算、教育经费筹措和教育基建投资方案;监督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组织和指导全市学生资助工作。
      (五)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加强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和协调;负责全市学校的设置、合并、撤销和更名等工作;加强民办学校的管理;指导全市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六)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管理工作;组织选用义务教育学校的地方课程教材、教学用书;督促检查全市中小学校的办学标准、教学基本要求、教学基本文件的落实情况;指导和协调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后勤工作、电化教育、信息技术建设以及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的装备工作;指导有关教育学会、协会的工作。
      (七)指导全市的教育督导工作;检查、监督同级政府部门和下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教育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情况;组织和指导对全市中小学校、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组织和指导对全市职业教育、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工作。
      (八)指导全市教育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德育、体育教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等工作。
      (九)主管全市教师工作;协助办理全市教师资格认定和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干部培训和教职工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的评优表彰和特级教师评选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所属学校教师教师的调配、聘用和考核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全市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十)指导、协调全市各类学历教育及招生考试工作;参与拟订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和措施。
      (十一)统筹管理全市教育方面的对外交流合作与宣传工作;负责市教育系统出国(出境)人员的审查和管理工作。
      (十二)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全市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组织协调对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的监督检查;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普通话师资培训和测试工作。
    (十三)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科室


        一、办公室(挂计划生育科牌子)
        负责局机关政务、事务的综合协调与督办工作;负责局机关各类公文的运转和管理,管理本局印章;负责局机关的固定资产、财产和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办公和生活服务工作;负责局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及文字记录工作;承担局重要文件和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局机关对外联络、接待工作;负责局机关新闻宣传、信息及文秘、档案、机要保密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市直教育单位和学校计划生育工作。
        办公室主任:叶华杉  办公电话:0716-2422525

 


        二、人事科(挂教师交流中心牌子)
        负责教育系统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管理和党组织建设;负责教职工调配和新教师招录工作;负责教职工工资审核工作;负责局所属单位人员学历管理和教育系统出国(出境)人员的政审工作;负责局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人员考核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考核、呈报、任免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干部;负责全市教育表彰奖励的审核、推荐;协助市委管理教育系统副科级及以上干部;协助做好“三支一扶”支教计划的实施工作;指导全市中小学校以人事和分配制度为重点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教育系统干部培训工作;参与指导全市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人事科科长:周南华  办公电话:

 

        三、计划财务科
        负责编制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和教育经费的统计、分析与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国有资产及预算外资金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内部审计;负责国家和省市有关教育建设项目、捐赠项目的管理;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基本建设的申报和管理工作;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基建投资的方案;协调有关部门编制市直教育单位经费的预算和决算;协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中小学校收费项目、标准,负责全市中小学收费管理;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校园建设、规划、绿化、校舍安全和后勤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办学体制改革和布局结构调整工作;指导全市中小学实验室、图书馆(室)及体育、艺术、劳动技术等教育设施的建设。
        计划财务科科长:倪安华  办公电话:0716-2424314

 

        四、基础教育科
        负责全市基础教育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拟订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的政策和措施,重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素质教育;负责制订全市中小学常规管理基本要求,指导全市中小学常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地方课程教材和教学用书的选用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生的卫生和健康教育、安全教育工作;负责全市普通高中学籍档案管理和毕业证验发工作;负责全市校园文化环境与卫生环境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图书和教学仪器设备管理工作;负责市直教育系统共青团工作;指导全市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和科研工作;指导全市中小学德育、智育、体育教育、艺术教育、劳动技术教育、国防教育和信息技术教育工作;指导全市特殊教育和民办基础教育工作;指导全市高中考试招生工作;指导有关基础教育的学会、协会的工作。
        基础教育科科长:刘俊平  办公电话:0716-2437526

 

        五、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挂社会力量办学办公室牌子)
        负责全市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统筹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工作;负责普通初中学生的职业技术培训工作;协调做好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训工作;负责管理全市教育系统的成人学校;负责扫除青壮年文盲的宏观指导工作;负责社会力量办学(民办幼儿园)审批、申报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和规范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职工岗位培训、农民实用技术培训、中等专业证书教育工作;指导全市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教学改革和科研工作、学生德育工作;指导市职业教育中心开展工作;指导全市民办中等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
        职成科科长:张红卫  办公电话:0716-2424610

 

        六、教师管理科(挂语言文字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负责全市教师队伍建设的指导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负责特级教师评选、专业拔尖人才选拔推荐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校长岗位培训,实施中小学校长持证上岗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规划并实施全市教育系统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工作;负责外国来洪文教专家、教师的管理工作。
        承担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范、标准;规划和组织实施地方语言文字工作;负责对在职教师、国家公务员、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及公共服务行业从业人员进行普通话培训和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工作;组织培训普通话师资和语言文字工作人员;负责社会规范用字管理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工作。   
        教师管理科科长:卢德瑜  办公电话:0716-2437873

 

        七、教育督导办公室
        承担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日常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教育督导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市教育督导制度、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对同级政府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教育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与评估,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和教育目标的实现;负责对全市中小学校、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评估;组织和指导对全市职业教育、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督导的科学研究工作。
        教育督导办公室主任:周宗洋  办公电话:0716-2423406

 

        八、审计执法科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上级部门和本部门、本单位的规章制度,独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对全市各学校(单位)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独立监督、评价,促进全市各学校(单位)遵守国家财经法规,规范内部管理,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益。
        协助局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抓好党员干部和教职工的教育、监督、自律,指导并督促各学校(单位)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制度措施,深化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工作。协助局党委加强党风、行风和师德师风建设,切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受理对局党委所属党员违反党纪行为的控告、检举,受理对全市教职工违反政纪行为的控告、检举,调查党员干部和教职工的违纪违法事实,对党员干部和教职工的违纪违法行为提出处理建议。接待群众关于纪检监察工作的来信来访,根据局党委的安排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授权,独立或配合市纪委监察局、市纪工委监察分局做好信访问题的调查处理工作。
        审计执法科主任:吴超    办公电话:0716-2211689

 

        九、工会
        在党委的领导下,支持行政依法行使行政管理,代表和组织教职工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大会制度。努力实施“送温暖”工程,热心为教职工说话办事,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动员和组织教职工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坚持按《工会会议制度》的要求,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按照《中国工会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要求,做好工会委员会的选举换届、工会干部的配备工作。按《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抓好师德建设,实施《春蚕计划》。负责先进、模范“教工之家”和优秀工会干部、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的推荐评选和管理工作。抓好市教工之家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工会办公室主任:艾传洪  办公电话:0716-2438261

 

        十、老干部工作科
        宣传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落实老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建立健全离退休党支部,丰富离退休老干部生活;做好离退休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来信来访工作;加强机关工委组织建设,组织开展关心下一代活动。
        老干科科长:李奇志  办公电话:0716-2443101

 

        十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科(挂政策法规科牌子)
        负责全市教育系统信访稳定工作;负责中小学校园安全工作;负责各项政策法规宣传贯彻;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局机关的治安保卫工作。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科科长:杨明

 

        十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参与并制定本市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相关政策和实施办法;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和国家资助政策落实情况;负责中等职业学校资助工作;负责义务教育学校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和免费教科书发放工作;负责办理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认定、签订、初审、协调、催收、偿还等工作;负责户籍为本区的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工作;负责彩票公益资金资助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工作;建立贫困生资助工作档案,收集和掌握贫困生信息;多渠道筹措贫困生资助资金,提出资助经济困难学生资金的分配使用方案;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和其他学生资助工作。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肖述娥

 

        十三、学前教育科
        统筹管理全市公办、民办学前教育机构,推进全市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负责拟订全市学前教育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各级各类幼儿园的办园标准和达标晋级标准;指导并考评各级各类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规范办园行为;负责公办幼儿园审批注册和公、民办幼儿园的年检年审工作,指导做好幼儿园设立、变更与终止的审批备案管理工作;负责学前培训机构的治理和整顿,引导学前培训机构的健康发展。
        学前教育科科长:别伏霞

 

 

下属机构

 

        洪湖市教学研究室: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活动,指导全市教学改革工作。
        教研室主任:贺洪清  办公电话:0716-2203138

 

        洪湖市教育技术装备站(洪湖市电化教育馆):负责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技术装备、电化教育、远程教育工程和洪湖市教育城域网工作。
        装备站(电教馆)站长(馆长):任道明  办公电话:0716-2423930

 

        洪湖市招生办公室:组织普通高考、成人高考、自学考试的报名、考试与招生工作。
        招办主任:张宗洋  办公电话:0716-2423727


 

        洪湖市学校后勤管理办公室:负责指导全市中小学后勤管理工作。
        勤办主任:李其银  办公电话:0716-2423211

 

        洪湖市教师培训中心(洪湖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洪湖市教育干部培训中心):负责教师继续教育和校长培训工作,指导学校开展校本培训。
        教师培训中心主任:张文武  办公电话:0716-2424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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