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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05】 【阅读次数:】【来源:】【我要打印】【关闭

各乡镇区办中心学校,市直相关学校(单位),各私立学校:

根据荆州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全市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荆教体办〔2017〕3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2017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今年省教育厅和荆州市教育体育局下达我市普通高中的招生计划总数为3370,其中洪湖一中1050、洪湖二中730、文泉中学600、贺龙中学750、园林中学240。

洪湖一中招生计划分为统招计划和统配计划两类,分别按其总计划的40%、60%执行。统配计划依据各初中学校的考生人数占总考生人数的比例由荆州市中考办直接分配到校(具体指标附后)。

二、招生程序

(一)志愿填报

考生志愿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考生填报志愿时,一律凭报名号和密码,统一在“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www.jzzkzs.com)上进行,普通高中、中职学校、“3+2”分段培养和“五年一贯制”招生学校全部在此平台上录取。志愿分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两类,在同一个页面内填报,但两类志愿不得交叉填报,凡未达到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将无法填报普通高中各类志愿。湖北省普通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平台上的普通高中的志愿是按照提前录取批次和第一、二、三、四批次设置的。

我市要求就读普通高中的考生根据自己实际的情况,可在第一批次中选择洪湖一中和荆州中学2所省级示范高中填报志愿;可在第三批次荆州市级示范普通高中学校中(洪湖二中、文泉中学、贺龙高中、园林中学)选择1至3所学校填报志愿;在资格线上的考生要求就读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的,可在提前录取批次中选择1所民办高中学校填报;被初中学校校长实名推荐可享受圆梦计划考生和被高中学校体育特长生录取的考生,要在提前批次填报志愿。                

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为7月5日至7月9日。考生填报志愿统一由所在初中学校组织,在网络教室集中填报。各初中学校应根据学校条件集中设置志愿填报咨询点,方便不具备网上填报志愿的考生现场填报。在志愿填报期间,考生可以凭准考证号和密码,在网上及时修改。

实行网上填报志愿与书面确认相结合的办法。志愿应由考生本人按照志向和有关规定自主填报,严禁强迫考生填报或更改志愿,严禁代填、代改志愿。要加强保密教育,避免学生遗失或泄漏填报志愿密码。考生网上志愿书面打印稿经本人和监护人审核签字后,由各中心学校集中交市中考办存档。考生志愿是招生学校录取的重要依据,填报志愿时间截止后,任何人不得更改志愿信息。凡按志愿录取的考生,不得退档或转录。对于因随意填报志愿或不填报志愿而不能被普通高中录取的,后果由考生及其家长负责。

各初中学校要认真做好填报志愿的宣传指导和组织工作,引导考生合理分流。

(二)录取办法

1.录取条件

在普通高中录取最低资格线上填报了普通高中志愿的且参加了体检的应届考生,方可被普通高中录取。应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考查成绩,是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先决条件。综合素质五个维度的评价结果均达到B等及以上,考查成绩达到C等,方能参加省级、市级示范高中录取;综合素质五个维度的评价结果、考查成绩均达到C等,方能参加一般普通高中的录取。

2.划线办法

    洪湖一中的统招由荆州市中考办根据洪湖一中的统招计划(含荆州中学在我市的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划定投档资格线。洪湖一中的统配计划的最低控制线为其统招分数线下60分。

我市其他各高中学校的录取分数线根据考生志愿和各学校招生计划在网上从高到低录取的最后一名考生的分数划定。

我市普通高中招生的最低资格分数线按荆州市教育体育局划定的分数线执行。

3.录取顺序

普通高中学校按照志愿批次顺序录取,前一批次的学校录取后落选的考生进入后一批次的学校录取,考生一经录取,不再参加下一批次的学校录取;同一批次的学校录取时按照考生志愿顺序实施;各类高中学校录取时,在投档资格线上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试成绩相等时,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高者优先录取,若还不能区分,则按顺序依次比较学业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择优录取。

洪湖一中录取时,先按考生的志愿在全市统招计划中排序,若未进入统招计划,随即自动进入该考生所在初中学校统配计划排序。初中学校在统配控制线上未完成的统配计划收回,再根据考生志愿在全市排序录取。

4.录取实施

洪湖一中和提前批次的录取工作由荆州市中考办统一组织实施,其他普通高中的录取工作由我市中考办具体组织实施,录取数据报荆州市中考办审定。

荆州和我市中考办通过全省统一中考招生平台分批分段为招生学校投档,在招生学校审阅考生电子档案确认录取后,统一打印录取名册。录取通知书由荆州市中考办统一打印并盖章,凡未经招生学校和荆州市中考办盖章的录取通知书一律无效。

5.报名注册

录取工作结束后,录取数据由荆州市教育体育局上报省教育厅注册学籍。各高中学校要加强与被录取考生的联系,切实做好通知被录取考生到校报名注册的工作。被录取的考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录取学校报名注册,如果被录取的考生不按时到校报名注册,则录取通知书作废,这些考生也不能再录取到其他高中学校。

全市普通高中录取、发放通知书、考生报到注册的时间为7月13日至28日。

三、优录政策

我市普通高中的优录规定按荆教办〔2017〕35号文件执行。

四、考生档案

考生档案材料包括:初中学籍档案、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考生志愿表、考生体检表、优录表。考生档案由初中学校负责组建并管理。

五、招生纪律

(一)规范招生宣传,优化咨询服务。今年的我普通高中的招生宣传工作统一由市教育体育局中考办在洪湖电视台等有关媒体上发布消息和向考生发放“填报志愿指南”。各高中学校不得作任何招生宣传工作。各中心学校和各初中学校要协助市中考办做好普通高中招生政策的宣传,特别是要将国家对中职学生的优惠政策宣传到每名中考学生。要认真做好考生和家长的咨询接待工作,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指导,要切实做好优秀考生在市内普通高中就读和普职分流的工作。各高中学校要组织专班认真做好新生报到注册工作,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对家庭经经济困难学生的各项资助政策,特别是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的伤残子女要加大扶持力度,为这些困难学生不辍学提供保障。

(二)严肃招生纪律,杜绝违规行为。各招生学校要自觉遵守招生纪律,切实加强自我约束,组织招生人员认真学习招生政策,熟悉招生业务,严格规范操作程序,杜绝虚假招生宣传、恶性抢拉生源和有偿招生行为的发生。各高中学校要严格执行“五个严禁”的规定,即严禁越过全省统一招生平台招生,严禁超计划招生,严禁未经批准跨生源地招生,严禁录取最低投档分数资格线以下的考生,严禁以许诺进重点班、减免学杂费等优惠条件强拉生源。对各校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学籍注册,一律由责任学校予以清退。

(三)强化责任追究,加大惩处力度。市教育体育局将建立健全监督和检查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招生工作责任追究制,对违反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和规定、扰乱招生秩序、非法办学、非法招生、有偿招生、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乱收费的,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洪湖市教育体育局

2017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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