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洪湖市人民政府网站! | 
洪湖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关于编制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项目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22】 【阅读次数:】【来源:】【我要打印】【关闭

各乡镇区办中心学校:

为科学编制我市学前教育发展规划,促进我市学前教育健康持续发展。各乡镇中心学校要提前科学编制“三期行动计划”项目规划,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

做好项目规划是实施“三期行动计划”的核心,是争取财政资金保障的重要基础。各地要进一步强化规划意识,加强调研,快速启动“三期行动计划”项目规划工作。要坚持公益普惠,优化资源配置,公办民办并举,努力提高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水平。

二、精准测算,按需规划

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综合考虑“全面二孩”政策实施等因素,对区域内持证幼儿园布局进行详细摸底,科学测算各年份入园需求和学位差额,以乡镇为单位编制项目规划,合理确定年度建设目标任务,优化资源布局。要合理确定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布局结构,加快推进学前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严格按照幼儿园建设标准对项目建设所需投资进行测算,确保项目经济、安全、实用。

三、明确要求,按时上报

1.洪湖市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公办园项目建设规划将以各乡镇上报的项目为依据,并根据实际情况从中进行遴选。

2.市教体局在对申请筹建的民办幼儿园进行初审时,将以各乡镇上报的规划为依据,在规划范围内且符合相关标准的批准筹建,不在规划范围内的不予批准。

3.各乡镇编制的学前教育项目规划,需报送各乡镇政府同意并加盖公章。

4.请各乡镇中心学校于4月20日前将项目规划(含附表)以盖章纸质件和电子稿的形式报学前教育科。学前教育科邮箱:hhxqjy2015@163.com;联系人:张艳,电话:17707166718。


附件:1.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建设规划

2.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公办园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3.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公办园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4.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汇总表(2018-2020年)

5.洪湖市学前教育第三期(2018-2020年)三年行动计划公办园分年建设项目申报表

6.洪湖市学前教育第三期(2018-2020年)三年行动计划民办园分年建设项目申报表


洪湖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2017年3月22日



主办:洪湖市人民政府 技术支持:荆州新闻网 网站标识码:4210830008 网站地图
电话:0716-2423691 地址:文泉大道特1号 鄂ICP备05001359号 鄂公网安备 421083020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