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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秋季城区小学和初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10】 【阅读次数:】【来源:】【我要打印】【关闭

市实验中学、市实验小学、新堤中心学校及所辖中小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湖北省义务教育的九项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城区中小学办学行为,有效解决城区部分学校班额过大和中小学生择校就读的问题,现就做好2017年秋季新堤城区小学和初中招生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小学招生
(一)入学条件
1.凡有城区户口、年满6周岁的儿童(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以下简称“适龄儿童”)均可在其户口所在区域内的小学就读。
2.没有城区户籍,但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有新堤城区房产证(或有2017年5月31日前的购房合同原件)的适龄儿童可在其房产所属区域内小学就读。
3.既没有城区户籍又无城区房产,但其父母已在新堤城区务工或经商,并持有营业执照(含历史档案证明)和税务登记证及税务部门(国税或地税)的纳税证明,截止到2017年5月31日前满1年及以上的,或者父母一方已在城区务工截止到2017年5月31日前满1年及以上,并持有务工单位聘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证及保险单的随迁适龄儿童可在其父母务工或经商区域内小学就读。
(二)区域划分
实验小学服务区域为:玉沙路以南、人民路(含人民路)以北、宏伟南路以西、爱国路以北、沿河西路以西。
第二小学服务区域为:人民路(不含人民路)以南、宏伟南路以东、爱国路以南,沿河西路以西。
柏枝小学服务区域为:玉沙路(不含玉沙路)以北,沿河西路以西。
第一小学服务区域为:沿河东路(含沿河东路)以东、二桥至“嘉速度”以南、长渠路以南、茅江大道(长渠路东端路口至江堤)以西。
双语实验学校服务区域为:沿河东路(含沿河东路)以东、二桥至“嘉速度”以北、长渠路以北、茅江大道(全段)以东。
(三)招生办法
1.由城区各小学和幼儿园负责收集所属学前班幼儿的户籍及房产等资料,摸清所有城区适龄儿童的基本信息并登记造册。
2.由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科负责牵头指导实验小学和新堤中心学校及其所辖小学做好所有城区适龄儿童的基本信息核查工作,并按其真实的信息在各校的招生计划内划分录取学校。
3.对城区各学校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确定后,由市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科填写《录取通知书》,8月25日由城区各小学(幼儿园)下发到各适龄儿童。
4.8月30日至31日凭《预防接种证》的查验证明和《录取通知书》到所分配的学校注册领书并接受新生入学教育。
(四)招生计划
实验小学:8个班、440人;第一小学:5个班、300人;第二小学:4个班、180人;双语实验学校:6个班、390人;柏枝小学:2个班、80人。
二、初中招生
(一)招生条件
1.凡有城区户口并在城区小学六年级就读的小学毕业生,按就近入学的原则直接划入所属区域初中就读。
2.没有城区户籍,但在城区小学六年级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有新堤城区房产证(或有2017年5月31日前的购房合同原件)的划入其房产所属区域内初中就读。
3.既没有城区户籍又无城区房产,但在城区小学六年级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其父母已在新堤城区务工或经商,并持有营业执照(含历史档案证明)和税务登记证及税务部门(国税或地税)的纳税证明,截止2017年5月31日前满1年及以上的,或者父母一方已在城区务工截止2017年5月31日前满1年及以上,并持有务工单位聘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证及保险单的划入其父母务工或经商区域内初中就读。
4.上述入学条件均不符合,但属城区小学六年级毕业的学生,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根据各初中学校的具体情况,分配其到相应初中学校就读。如不服从分配,则只能回原籍就读初中。
(二)招生区域
实验中学招生范围为:沿河西路(含沿河西路)以西的新堤办事处城区。
第七中学招生范围为:沿河东路(含沿河东路)以东、二桥至“嘉速度”以南、长渠路以南、茅江大道(长渠路东端路口至江堤)以西。
双语实验学校招生范围为:沿河东路(含沿河东路)以东、二桥至“嘉速度”以北、长渠路以北、茅江大道(全段)以东。
(三)招生办法
1.城区初中招生由市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科统一下达招生计划,划片招生。
2.由市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科和市实验中学组成招生资格审查组,对实验中学招生区域内的小学毕业生资格进行审查,确定招生对象后由市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科填写录取通知书,8月25日由城区小学下发到各小学毕业生,8月30日至31日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到市实验中学报名注册。
3.第七中学和双语实验学校由新堤办事处中心学校组织对两校招生区域内小学毕业生资格进行审查后发放录取通知书,8月30日至31日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录取学校报名注册。
(四)招生计划
实验中学:16个班、850人;第七中学:4个班、245人;双语实验学校:7个班、455人。
三、招生纪律
(一)城区各小学和初中的新生招生均严格实行通知入学制度,凡没有正式通知书的儿童不得进入城区小学就读,没有正式通知书小学毕业生不得进入城区初中就读。凡有通知书的学生必须到指定的录取学校就读,不允许择校,否则不予注册学籍。
(二)城区各小学和初中新生入学实行计划管理,任何学校不得超计划招收新生,更不得超计划招收不符合条件的新生。
(三)凡要求转入城区中小学的,必须出示由转出学校盖章的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网上打印的学籍信息表及户口本、房产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转入学校初审后报市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科复核,经市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科核准后方能办理转学手续,进入指定的学校就读。今年秋季城区中小学的非起始年级凡没有空余学额的一律不得接收转插生。
(四)实验小学、实验中学的招生工作由基础教育科负责督办,其他初中、小学的招生工作由新堤中心学校负责落实。各初中、小学校长和分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长是学校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
(五)城区各初中、小学要广泛宣传招生的有关政策,对不符合招生政策的对象要面对面做好学生家长的政策解释工作,不得敷衍推诿;要确保社会稳定,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洪湖市教育体育局
2017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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