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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持有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的单位和个人申请刻制印章,须具备以下条件
【发布时间:2015-06-18】 【阅读次数:】【来源:】【我要打印】【关闭

    (1)新成立的企业申请刻制印章,须持《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法人授权委托书,并附印章样模,到属地公安分局治安部门办理准刻手续。

    (2)已成立的企业申请刻制部门章或专用章,需由企业出具证明,持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法人授权委托书、附印章样模和数量,到属地公安分局治安部门办理准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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