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农药使用的管理规定和建设部[93]166号文件的精神,为统一全省白蚁防治药物的管理,确保白蚁防治的质量和安全,维护社会的生态环境,特制订本规定。
一、白蚁防治药物使用的原则
白蚁防治药物的使用应贯彻“安全第一”的原则,即使用符合国家标准,高效低毒,对人畜无害,对环境无污染的药物。
对新建房屋白蚁预防必须使用有驱避作用,残效期比较长,不溶于水,不挥发或难溶于水、难挥发,且对人兽无害,对环境无污染的药物。
灭治白蚁必须使用慢性无毒,无驱避作用,水溶性剂或粉剂,灭蚁药效适中,对人兽无害,对环境无污染的药物。
应尽量使用有机磷脂类和与国际接轨的药物,淘汰有机氯和无机砷类药物。
二、白蚁防治药物种类
在国家未对白蚁防治药物作出统一规定前,我省暂规定以下药物可以使用。
(一)新建房屋白蚁预防使用的药物;
1、“9020”(主要成份是乐斯本)
2、“601”(亚砷酸铜)
3、亚砷酸钠
4、氟化钠
5、铜铬合剂
(二)灭治白蚁使用的药物
1、亚砷酸灭蚁粉
2、巴黎绿
3、70%灭蚁灵粉剂
4、10%西维因粉剂
5、“9010”粉剂
6、2.5%敌杀死粉剂
(三)推荐使用美国防治白蚁的药物
1、毒死蜱有效期24年
2、氯氰菊酯有效期8年
3、氰戊菊酯有效期12年
4、异柳磷有效期14年
5、氯菊酯有效期12年
6、联苯菊酯有效期8年
7、氟虫胺灭蚁灵的替代药物
8、伏蚁脘灭蚁灵的替代药物
9、仪蚁灵灭蚁灵的替代药物
四、主要药剂的技术指标
氧化二砷 95%AS2O3 80%
滑石粉 17%
氧化铁红 2-3%
水 1%
细度(200目筛) 96%
巴黎绿 AS2O3 58.6%
灭蚁灵 含氯量 77%
十二氯五环癸烷 90%
无浓烈氯气味
无杂质
9010 2.5%凯素灵 0.3%
西维因 5-10%西维因原粉 0.1%
敌杀死 0.1%
9020 40.7%毒死蜱 2.5%
601 90-95%AS2O3 5%
95%硫酸铜 4.1%
石炭酸 0.5%
98%烧硷 2.1%
鱼油 7%
水 81.3%
砷酸钠 90%亚砷酸纳 10-20%
化钠 氟化钠原剂浓度 4%
铬合剂 硫酸铜 4.5-6%
重铬酸钠 8.65%
醋酸 0.25%
水 85.5%
五、生产及销售白蚁防治药物应具备的条件:
1、有国家颁发的营业执照。
2、有经国家允许认可的配方。
3、有卫生防疫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
4、有经公安部门批准生产使用毒品的许可证。
5、有固定的厂房,有空气净化设备,废水处理,有毒粉尘回收设备。
6、有固定的专业技术人员。
7、有先进的工艺流程和完善的管理制度。
8、有严密的包装和质量检测手段。
9、有产品合格证书。
六、外购药物的要求:
1、本省白蚁防治单位应就近取材,尽量使用本省生产的药物。
2、需从外省购药物时,由省白蚁防治技术咨询服务中心统一办理,若擅自购进,应事先将药物样品及资料提交“省白蚁中心”检测,经批准后方可使用外地药物。
七、质量检查:
1、省建设厅委托“省白蚁中心”定期或不定期的对白蚁防治单位使用的药物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和按规定进行处理。
2、对生产销售药物或自制自用药物要定期进行检测,防止伪劣药物进入全省白蚁防治市场。
八、本规定授权湖北省白蚁防治技术咨询服务中心解释。
九、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99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