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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资格核准
【发布时间:2015-06-12】 【阅读次数:】【来源:】【我要打印】【关闭

  办事依据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31条;

    2、《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17条。

    办事流程

    1、向省建设厅提出申请;

    2、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

    3、对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现场考核;

    4、对考核合格的单位颁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

    申报材料

    1、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

    2、法律地位证明材料及主要人员任命文件;

    3、《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及相关质量记录;

    承诺时限 自现场考核合格后,二十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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